自强外监返家探亲 性侵累犯2度闯民宅性侵

自强外监返家探亲 性侵累犯竟闯民宅性侵。(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陈明辉2001年利用获准自强外监准许返家探视的机会,闯入民宅性侵女子,隔年他又在出监假释期间,侵入住宅性侵另一名女子,2017年员警另案采集陈的唾液送验才发现他的恶行,最高法院斥责他犯后没有悔意、恶性重大,依侵入住宅性交罪判囚9年定谳。

陈男在自强外监服刑之际,于2001年7月14日因获准返家探视,他利用此机会,隔天桃园一处租屋假装问话,见女子单独一人在屋内,他强行架住对方并将她拖进屋内,以强暴方式让她不能抗拒,强行对她强制性交。

2001年8月6日陈男假释出监后,隔年1月1日上午陈侵入另一名女子位在桃园市住处,他以浴巾盖住她让对方不能抗拒后,强行抚摸她胸部,并对她强制性交;2名被害女子分别在案发同日即报警处理并采集阴道内检体送验。

2017年8月7日,员警因另案采集陈明辉唾液送验,发现陈明辉唾液DNA-STR 与2名被害人阴道内采集之检体DNA-STR型别相符,报请检方侦办后,陈男遭起诉,台东地方法院将他判刑9年。

花莲分院斥责陈男破坏社会治安重大,且他犯后否认犯行,未见丝毫悔意,甚且谎称被害人为流莺以图卸责,恶性甚重、不宜轻纵,将他判刑9年,刑之执行前令入相当处所施以治疗,期间至治愈为止,但最长不得逾3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