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艺人康凯殴打演艺总工会员工 二审判2月定谳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本报资料照)
78岁的前中华演艺总工会理事长康凯(本名陈桓浩),去年9月15日交接理事长业务,离开时欲带走印有证书字样的物品,被工会一名男员工阻止后,康凯当下涉攻击该员致伤,之后甚至出言恐吓「我要找人弄你很简单」。台北地院审理后,依伤害罪判处康凯2个月有期徒刑、恐吓危害安全罪拘役50日,均可易科罚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2)日驳回定谳。
康凯被控在去年9月15日当天下午,对中华演艺总工会一名男员工挥拳、推撞墙,该员工受到头部钝伤、颈部挫伤、下背和骨盆及右侧大腿挫伤等伤势,事后持验伤单提告。
10月16日,康凯在双方Line通话时恫吓「你还要(在工会)干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简单,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简单。」该员工心生恐惧,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报案。
一审法院审理时,康凯否认动手殴打员工,称他离开工会时是拿走自己的东西,并吴犯错,对员工说的话仅是气话。受害男员工后续自请离职,他到庭表示,无法原谅康凯造成的身心伤害,请法官主持公道。
一审法官认定康凯犯罪事证明确,依伤害罪判处康凯2个月有期徒刑、恐吓危害安全罪拘役50日。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