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車起口角 律師助理持高壓水槍噴傷對方眼睛 判2年10月

褚姓男子与赖姓男子去年5月在新北市中和区一间自助洗车各自洗车时,赖男因不满褚男的高压水柱喷到他的汽车,遂上前理论,双方发生口角,褚男竟持高压水枪朝赖男头部喷射,致赖男受有左眼眼眶及结膜下血肿等伤害,新北地院认为,持高压水枪朝人体头部射击,极可能造成他人眼睛失明或视力受损,日前依重伤害未遂罪判刑2年10月,另依伤害罪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5月27日晚间7时许,赖与郑姓友人2人在新北市中和区一间自助洗车场内洗车,赖男因不满在隔壁洗车,从事律师助理的褚男使用高压水柱时,泡沫喷到他的汽车,因而上前理论并起口角。褚男竟持高压水枪朝赖男头部喷射,赖男见状随即拉扯褚男手中的高压水枪以自保,并出脚踹褚男腹部与腿部,致褚男往后跌倒在地。

褚男跌倒后,2人仍持续拉扯,赖男也跌坐在地,2人后来起身后持续扭打,一来一往,双双受伤,赖男因此受有左眼眼眶及结膜下血肿、肢体多处擦伤、颜面多处擦挫伤及右耳胀痛伤害,褚男则受有右脸颊擦伤、左颈擦伤及前胸擦伤等伤害。

2人事后互告,赖男所涉伤害罪嫌已经另案起诉,目前仍由高等法院审理中,至于褚男坚称非故意持高压水枪伤人,否认犯行,新北地院检视洗车场监视器画面,发现褚男洗车时都使用单手持高压水枪喷洗,认为褚男确有故意以高压水枪近距离喷射之故意,虽然赖男视力并未因此严重减损,但褚男明知拿高压水枪朝他人头部喷射,极可能造成他人眼睛失明或视力受损,仍基于重伤害不定故意犯案,日前依重伤害未遂罪判刑2年10月,另依伤害罪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4万元,仍可上诉。

新北地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