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二批退稅 月底入帳

每年综合所得税退税都分为三批,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今年申报去年度综所税第二批退税将于10月31日拨入纳税人申报时指定的金融机构存款帐户,若未指定帐户,将会寄发退税凭单,兑换期限为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

南区国税局表示,综所税第二批退税将在10月31日退还,若纳税人在申报时有指定金融存款帐户,则直接拨入该帐户;若未指定,则会寄发退税凭单,兑领期限从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民众应尽速在期限内,向指定金融机构兑领或提出交换。

国税局提醒,民众可多利用直拨退税,既方便又安全,只要申报时在「存款帐户退税」栏位或在国税局寄发「使用直接划拨退税同意书」时,详填纳税人、配偶或申报受扶养亲属在各金融机构存款帐户,退税款就可自动拨入指定帐户,可免除退税凭单被冒领、遗失或因迁址无法收取的困扰。

国税局说,目前办理退税方式,仅以纳税人申报时所填写存款帐户办理转帐划拨退税、开立退税凭单或以退税支票等三种方式,通知纳税人领取退税款,不会以电话通知民众前往自动柜员机提领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