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帶里民赴北京 兩岸交流總會理事長獲判「無罪」理由曝

中华两岸活动交流总会理事长王懋昌被控在总统大选前以参访团名义,带74名里长及里民,接受大陆台办落地招待,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但高雄地院认为王曾三申五令交代「不涉政治、不谈选举」,判王无罪。

高雄地检署原起诉王懋昌,认为他明知大陆台办对今年总统选举,倾向支持主张「两岸一家亲」、「两岸关系更好」的阵营,去年9月,以「高雄里长民众北京东城参访团」名义,带74名高雄市冈山区、鼓山区及盐埕区里长及选民,自高雄赴北京,接受台办全程7天落地招待,团员仅付机票钱,行程中并安排与台办干部座谈,因此认为他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不过王懋昌在庭审时坚决否认犯行,表示这趟大陆行沿用他10多年来的交流模式,「纯粹是民间交流」,组团前及组团后,他无论在通讯软体群组、机场,都严格要求团员不谈政治、不谈选举,不做双方政府的批评,纯粹是社区、文化及宗教交流。他认为,「10多年来都是合法的行为,碰到选举时通通变成不合法,我们认为这并不合理」。

法官审讯团员,有人认为在旅游淡季,团费2万多元并不低廉,其中还人说本来就有自己的政治倾向,回台后也参与民进党总统及立委候选人的造势活动,这趟纯粹去旅行。

合议庭认为,王懋昌未向团员提及落地招待,更三令五申交代是纯粹旅游交流行程,不涉政治、不谈论选举,团员也认定这次出团纯为旅游参访,自付团费并没牵涉陆方资金补助,回台后仍参加支持政党及候选人活动,无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与大陆台办共同宣传,或以招待旅游约定团员支持特定政党或候选人,或接受陆资在台从事选举活动,判决王懋昌无罪。全案可上诉。

中华两岸活动交流总会理事长王懋昌大选前带选民赴大陆,被控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获判无罪。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