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任内两蒋日记 判归国有
举世瞩目的蒋中正、蒋经国的「两蒋私人日记」之前在美国加州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公诸于世。(中央社)
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收藏的两蒋日记。(摘自网路)
两蒋文物归国史馆重要类别
「两蒋日记」及相关文物所有权争议,国史馆认为是中华民国财产,对蒋家后代蒋友梅等16人提起民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历经5年审理,19日判国史馆部分胜诉,法官认定扫描保存的80卷胶卷,及蒋中正、蒋经国两位总统任内生成的235项文物归国有,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共有,可上诉。
蒋家内部对文物保管无共识
蒋中正在世时,逐年将日记、总统府文件等文物交付给蒋经国;蒋经国连同自己的一并交付蒋孝勇,蒋孝勇再转交妻子蒋方智怡保管;夫妻俩为保存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2004、2005年间与史丹佛大学签约,托付保管50年。
蒋方智怡后来把相关权益移交国史馆,中研院近史所等计划2010年出版两蒋日记,引发蒋友梅不满,一度对蒋方智怡提告,最后撤告,但蒋家内部对文物保管仍无共识。国史馆2015年对蒋家继承人蒋方智怡、俞蒋孝章等16人提告确认文物所有权后,先对蒋孝刚撤告,再与蒋方智怡等8人调解,最后剩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丘如雪等7人。
国史馆主张,蒋方智怡2013年10月25日签约转让文物所有权,蒋家7人同时签署捐赠契约,依《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正副总统任职期间所生文物应归国有。
法官认定蒋方智怡有权处分
但蒋友梅等蒋家反对者认为,胶卷无法证明是蒋方智怡所有,另文物管理条例2004年1月才施行,无溯及既往规定,许多文物也未标示日期,无法认定是否在两蒋总统任期生成,两蒋文物应属蒋家全体继承人共有,蒋方智怡无权处分。
法官温祖民认为,胶卷是蒋孝勇出资制作赠与蒋方智怡,她保管期间没有其他继承人争执所有权,故认定蒋方智怡有权处分,她已与国史馆签订转让契约,胶卷应归国有,由国史馆保管。
判决理由指出,文物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适用中华民国行宪以来所有的卸任正副总统,蒋中正任期自1948年4月19日至1975年4月5日死亡止、蒋经国任期自1978年5月20日至1988年1月13日死亡止,期间所生文物应归国有,其余部分才由蒋家继承人全体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