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蒋日记所有权 高院判部分归国有

「两蒋日记」及相关文物的所有权之争,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两蒋总统任内的235项文物归国有,其他部分归蒋家继承人共有。图为国史馆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两蒋日记」等大批蒋家文物所有权争议,引发各界关注。国史馆对蒋友梅等蒋家后代提告确认「两蒋日记」等文物所有权归属,一审判决蒋介石、蒋经国父子两位故总统任内的235项文物应归国有,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共有,蒋友梅提上诉,昨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全案蒋友梅仍可上诉。

故总统蒋介石在世时,逐年将日记、总统府文件等文物交付给蒋经国,蒋经国连同自己的文件一并交付儿子蒋孝勇,蒋孝勇再转交妻子蒋方智怡保管;夫妻俩为保存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2004及2005年与美国史丹佛大学签约,托付保管50年。

国史馆2015年对蒋家继承人蒋方智怡、俞蒋孝章16人提告确认文物所有权后,先对蒋孝刚撤告,再与蒋方智怡8人调解,仅提告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丘如雪7人。

2020年台北地院一审判决,将扫描保存的80卷胶卷,以及两蒋总统任内生成的235项文物归国有,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共有,除蒋友梅不服,提起上诉外,其他蒋家人均未提上诉而确定。

高院认为,「总统批阅文件」、「总统手令影本」、「蒋公日记抄本」或「总统致美国詹森总统函件」等235项文物,属两蒋总统任职期间从事活动文物,依法属中华民国所有,判决应由国史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