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鱼货好惨!船长脱产遭罚2152万拒缴 一听要管收秒缴清
基隆1名李姓船长2013年走私鱼货脱产,经海关认定其违反海关缉私条例,依法裁罚巨额罚锾。(执行署宜兰分署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基隆1名李姓船长2013年走私鱼货脱产,经海关认定其违反海关缉私条例,依法裁罚2152万9332元罚锾,李因拒缴罚缓,遂于2019年间移送法务部执行署宜兰分署强制执行,李一开始还喊冤称不知已触法,且无力支付高罚缓,经宜兰分署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管收,李吓到马上向亲友借钱并办好分期才获释。
李船长捕鱼多年,2013年6月间驾驶拖网渔船,载运渔具及8409箱大量鱼货,向安检所申报出港捕鱼,声称所载出港的鱼货为鱼饵使用,但几天后申报进港时,原载运出港的鱼货全不见,且渔具毫无使用迹象,经海关认定李违反海关缉私条例,依法裁罚2152万9332元罚锾,因李未依限缴纳,遂移送宜兰分署强制执行。
经宜兰分署执行官刘世民调查李船长名下存款帐户交易明细及传票,认为李部分资金流向亲友名下,认定有隐匿或处分财产情事,以规避日后有可能遭受的强制执行,遂通知李于11月22日至宜兰分署报告财产状况。
李船长至宜兰分署时还向执行官喊冤,称所载鱼货有向安检所申报,并不知已触法,且裁罚金额过高,无力支付,并再次交代资金流向,绝无隐匿或处分财产的意思;但刘世民表示李的行为已符合行政执行法第17条第6项第3款所定显有隐匿、处分财产的事由,有管收必要,并向宜兰法院声请管收。
李船长一听到要被留置,吓到马上询问能否办理分期,连忙联系多位亲友借钱,最终筹措200万元,经询问移送机关后,同意以首期缴纳200万元并分72期偿还欠款,李才被释放。
宜兰分署表示,该分署辖区除宜兰县外,还包含基隆市及新北市金山区、万里区、贡寮区、平溪区、双溪区、瑞芳区等北海岸区域,避免私运货物进出口,呼吁民众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被查获后切勿心存侥幸,想以脱产手段规避执行,以免遭受分署祭出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强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