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补贴2.0 大学宿舍适用成争议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左二)、吴思瑶(右二)与立委参选人曾柏瑜(右一)、谢子涵(左一)19日召开记者会,希望教育部与营建署应就学生于校内、外住宿签约状况进行通盘了解,并协助申请租金补贴。(邓博仁摄)
「租金补贴2.0」7月上路,适逢大学开学,意外引发校内宿舍适用与否的疑义,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吴思瑶19日促内政部、教育部厘清,并通盘了解校内、外住宿签约状况。内政部指出,租赁契约是申请补助的要件,但校园宿舍出租大多以规约处理,也盼教育部和大学端讨论因应作法。
9月即将开学,钟佳滨指出,据内政部租金补贴计划作业规定,建物登记主要用途含有『住』、『宿舍』字样」即符合规定,像台湾大学男一舍与水源BOT在当年使照上就标明是「学生宿舍」与「寄宿住宅」,假使学校未与学生签契约,或未清楚记载金额和期限,就不符合规定,陷入看得到吃不到的困境。
吴思瑶则求教育部双管齐下,校内部分辅导各大专校院,全面与校内住宿生签订租赁契约,协助学生请领,并透过各大学盘点校外住宿生数量及需求,各校设立辅导窗口,积极协助校外赁居的学生申请租金补贴。
对此,教育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专门委员陈添丁指出,校外部分没问题,但校内是否适用须与内政部确认;内政部营建署国民住宅组长欧正兴强调,租赁契约是申请补助的要件,但校园宿舍出租多以规约处理,且有些是校方自有宿舍,有些是BOT形式,状况都不同,盼教育部和大学端讨论因应作法。
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则表示,只要学生租屋具消费关系,就应适用住宅定型化契约相关规定,若教育部认为内政部公告的住宅定型化契约不一定适合大学自建校舍等,也可另订范本或指引,别让学生因无法提出相关证明文件,使得政府美意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