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里活動中心每月補助上限2萬元 中市議員批:吃米不知米價

民进党台中市议员今联合质询指出,市府局处首长住在捷运联开宅,月租金不含水电,就要2万元起跳,2万元在台中根本租不到活动中心,市府「吃米不知米价」。记者余采滢/摄影

台中市现有100多个里没有里民活动中心,民政局订定辧法,没有里活动中心的区里可租赁一楼、室内至少23坪以上的空间作为里活动中心,每月含水电补助上限2万元。民进党台中市议员今联合质询批评市府「吃米不知米价」,市府局处首长住捷运联开宅,月租不含水电,就要2万元起跳,2万元在台中根本租不到活动中心。台中市副市长赖淑惠说,不合时宜之处,会适时检讨。

议员林祈烽表示,台中市各区里都有找不到活动中心的窘境,区里找不到土地盖活动中心,只能租屋当活动中心,但市府订定规定,租一间活动中心每月补助上限2万元,还包含水电,且要在一楼,面积至少要23坪以上,符合消防安检规定,「这样的条件只补助2万元要去哪里租?」

林祈烽列出目前西屯区一楼店面和住宅空间的租金资讯,他说,从水湳到文华路、福星路,租金从7万至18万都有,平均都在10万元左右;市府局处首长住捷运联开宅,每月租金2万元以上,不含水电,百人使用的活动中心却只补助2万元,还含水电,市府是「吃米不知米价」。

林祈烽说,市府租金补助少,租也不能租,要求民政局针对没有活动中心的里别,清查里内闲置的公家机关房舍与学校教室,是否可作为活动中心使用。

议员施志昌说,西屯区寸土寸金,要找土地盖活动中心经费高,但大甲、大安、外埔却出现一个里有2、3个活动中心的情况,但现有里活动中心与社区活动中心,民政局与社会局补助及修缮经费有落差,盼市府应将活动中心统一规范管理。

副市长赖淑惠表示,各区的租金水准不同,市府编列补助经费都有相关规范,会请民政局检讨,租赁毕竟不是首选,只是过度期,2万元上限是否有不合时宜的地方,该检讨就会检讨。

赖淑惠说,台中原县市有不同名目的活动中心,将盘点全市里活动中心与社区活动中心使用的对象与用途,将往市民活动中心这个方向做归纳,由民政局统筹管理。

台中市民政局长吴世玮说,将针对没有活动中心的里别统计可使用的闲置空间,但需时间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