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中古车融资 金管会:贷款金额不超过车价

庄琇媛表示,3月底再次找三家上市租赁公司谈,主要是针对中古车融资业务,社会上反应的三大问题。首先是利率、利息过高,且融资公司是用债权收买的方式,融资公司应要向债券人清楚说明,将利率、利息充分让债务人了解。

第二,是发现店家的网路广告上,常看到「原车融资最高30万」等广告,但可能原车市价根本不到30万元,已请租赁公司要考量到授信风险控管,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要超过车价,LTV(贷款价值比)应订在100%,订在自律规范中,并由各租赁公司订定在内部控管机制中。

第三,合作商家管理,租赁公司可能有委外的代销人员,或是债权有委外催收,希望租赁公司也可以针对委外的行销公司或催收公司做规范。目前三大租赁公司不是全都有委外催收,希望透过租赁公司请委外的公司也要遵守基本的管理规范。

庄琇媛指出,希望租赁公司可以有事前审核、事后查核机制,若行销上不符合融资公司的内控政策,或进来的案子违约率过高,能做纪录后进行事后查核。

庄琇媛也表示,租赁公会在3/27已开会通过自律规范,但因还有一些文字需要修正,预计4月初会上路并公告在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