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减刑草案一读付委 幅度与2007年大赦相同
立法院院会6日一读国民党立委廖正井提出的减刑草案,交付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理。廖正井提案时指出,国内监狱「人满为患」,减刑可以解决问题,减刑幅度与前总统陈水扁2007年大赦相同。
根据审计部决算报告,台湾目前有78%的矫正机构超额收容,而每名受刑人平均使用面积只有0.4坪,远低于法务部规定的0.7坪。国民党立委颜宽恒也曾在国是论坛上,提出「以大赦保障收容人活动空间、人权」的主张。
▲前立委颜清标因犯枪砲、教唆顶替等案件入监服刑,外界关注「103大赦」是否让他提早出狱。
根据廖正井的《中华民国103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一般犯罪被判死刑,将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20年;其余罪刑减2分之1。涉及贪污、贿选、杀人、强制性交等重大罪犯,如果被判刑1年6个月以上,将不在减刑范围;和陈水扁2007年大赦幅度相同。
因此,正在服刑的前总统陈水扁、前立委颜清标都不适用,收贿被判8年刑期的前交通部长郭瑶琪,因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也不适用减刑。
廖正井版的减刑草案,发生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的犯罪,才适用减刑,蓝绿立委都有人表态支持,本会期如果三读通过,将在2014年5月20日实施。
立法院院会6日一读减刑法案,交付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理。立法院长王金平会前受访表示,让受刑人回到社会从事生产、照顾家庭,也是一种德政,就算扩大减刑范围,颜清标103年6月左右就已经服刑期满,法案通过也不能影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