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住寄养家庭 色「哥哥」夺童贞硬拗做恶梦

▲被害少女个性内向,受害后还假装甚么事都没发生过。(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有一名14岁少女才因家暴被安置,却又遭寄养家庭的19岁洪姓儿子多次性侵。加害人吸吮她的胸部手指还多次伸入下体抽动。加害人律师竟辩称「被害人梦境现实混淆」,「两人互动就像男女朋友」以此脱罪。所幸少女老师出庭指证,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判决洪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将少女另外安置。

判决指出,洪嫌自2015年2月到4月间,趁着少女在熟睡时,吸吮胸部并抚摸下体,强制猥亵3次,之后还变本加厉,甚至把手指伸入少女阴道,并来回抽动将近10分钟,导致被害者私处流血。据了解,被害少女个性比较内向,不擅长表达想法,被性侵后仍假装甚么事都没发生过,没交过男朋友却被夺走了童贞,后来被老师发现联络本上留下的诡异纸条,才愿意吐露详情。

检察官调查发现,洪嫌乘机猥亵行为10次、乘机性交行为20次,其中乘机猥亵3次经被告坦承不讳。不过,加害人律师却辩称少女曾做过关于被洪男追杀、被寄宿鞭打下体等恶梦,「不能排除将梦境与现实混淆之可能」,而且在事后仍跟加害人保持良好互动,时常一起出游合照,就像男女朋友,认为此案不构成性侵。

所幸,被害者老师出庭指证,少女所说句句属实,而且在叙述过程性侵的过程中非常害怕,还不停的问说,「为什么要问这些」、「说了会怎么样」,甚至一度抗拒不想回答。因此法官排除少女构陷洪嫌可能;同时考量到加害人没有前科,考量到犯后坦承部分罪刑,事后也积极向被害人调解,仅以乘机猥亵3次和乘机性交4次部份定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