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持雷射笔照护专女舍 2女探头一看:他对着我们玩鸟

一名士兵晚上持雷射笔照护专女舍,趁着2女学生探头看时露鸟遭判刑。(中时资料库)

一名蔡姓现役军人,在去年11月晚间8时许,趁休假离开营区后,竟跑到柳营一所护专女宿舍后方,持一支红外线雷射笔照射窗户,引起两名住宿女学生注意,探头往外观察时,当着两位女学生脱裤把玩下体,女学生吓得花容失色教官报告警方获报后立刻到场将气该名蔡姓士兵逮捕送办,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蔡男拘役70日,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蔡员犯案时人仍为现役军人,在民国109年11月9日20时30分,前往台南市柳营区某医专科女生宿舍后方,先以红外线雷射笔灯光照射护专宿舍2楼窗户,引起该校学生之注意,随后脱下裤子裸露其生殖器,这时刚好有两名女学生目击后,吓得通报教官到场同时报警处理,经警方介入侦办,前蔡员住处扣得红外线雷射笔1支。

法官审理后认为,蔡员明知该处系护专宿舍,先以红外线雷射笔灯光照射宿舍,引起学生之注意,当时应可预见校内学生为12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仍公然猥亵,自有对少年犯罪之不确定故意。蔡员所为,触犯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234条第1项之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公然猥亵之罪嫌

法官审酌,蔡员不思自重及尊重他人,为满足一己私欲,不顾他人感受,意图供人观览而为使人心生厌恶之猥亵行为,致少年等人因此受到惊吓,心生厌恶感影响社会善良风气,造成惊恐,判处蔡男拘役70日,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