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援会:去做慰安妇是为求生,绝非「自愿」二字可简化

慰安妇。(图/翻摄自网路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教育部推动高中历史课纲微调,规定讲到慰安妇时必须加上「被迫」两字,引发争议妇女救援基金会3日呼吁,不要再用动机论去评断慰安妇,当时即使有极少数妇女明知自己要去从事性服务工作,也是因为贫困、求生而做出不得已的选择,这种情形绝非「自愿」二字所能概括,希望此议题的论述能回归人权脉络

妇援会表示,身为台湾唯一从事慰安妇人权运动的民间团体,对于慰安妇被迫与否的争议深感遗憾,再度感受到这个议题常在统独论战中被践踏,或是过度偏狭地以国族主义来论述,缺乏从女性人权的角度检视,他们呼吁各界不要再以「动机论」评断被害人,让被害人面对二度伤害。

妇援会强调,慰安妇是一种性剥削及性暴力制度,对女性人身安全及发展机会造成巨大伤害,这种军事性奴隶制度在二战期间由日本政府所主导设立,日军以招募、诱骗、强征等手段动员其殖民地及占领区等国妇女,为军队提供性服务,全世界受害人数至少在20万人以上,乃是严重侵害人权且不容模糊的战争罪行,不应从评论被害人的自愿与否来看这个议题,而不去检讨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已于1995年将慰安妇定位为「军事性奴隶」之被害人,并于1996年提出报告指出,虽然关于慰安妇募集方式多是依据慰安妇幸存者证词,缺乏佐证的日本政府档案或文献,但仍可认定很多案例是由掮客或警察使用诈欺的方式诱骗妇女上当。妇援会指出,根据本会为59位被害人所做的调查资料显示,日军当时对于慰安妇的募集是透过多层面的动员,不论一开始试图从特种行业找人,或是后来透过掮客、警察、军政体系强征诱骗一般贫困家庭女孩。在59位被害人中,被诈欺就业的有29位(掮客或警察欺骗被害人是要去食堂工作或是担任看护妇);被养父母或日本护士强迫而去应征的有4位;被区公所抽签抽中强制抓去的有3位(其中1位虽事前知晓是去做慰安妇,但她没有权利拒绝);被亲人或人口贩子卖掉的有3位;被日本警察所强制则有11位(全为原住民妇女);另有9位来自风月场所的妇女属于主动应征,但只有1位确切知道是做军妓工作,其他人则被诈骗以为是到食堂工作,担任女招待或陪酒(不卖身)。妇援会还指出,台籍慰安妇几乎都出自当时社会中下阶层,为改善战争时期困顿的家计,误信掮客谎言而被骗、被家人或口贩子贩卖、甚至被户政系统强行征召,即使有极为少数的妇女知道是前往海外担任慰安妇,亦都是因为贫苦、为求生存而不得已之选择,绝非能够以「自愿」二字来过份简化这些底层女性饱受欺压之事实。这些妇女在慰安所被迫每天提供性服务给20-30名日本士兵,行动自由被限制,无法返乡,甚至被士兵虐待或拿不到合理的工资,许多慰安妇甚至死于异乡战地,有幸存活着的则遭受巨大的身心折磨与伤痛,以及返乡后所面临的家庭及社会压力。如今事隔多年,她们甚至还要在这次课纲争议中再度被利用与践踏,凡此总总,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对当事人造成难以平复的伤害。妇援会认为,台湾的历史教育与研究者,始终不愿正视慰安妇这个议题,经过多年努力才于民国100年将慰安妇议题纳入高中历史课纲。但关于慰安妇的历史教育,我们不认为要灌输给下一代的是国族仇恨,也不该淡化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而是能够超越统独意识形态争论,回归到二次大战时期的女性,特别是弱势底层女性的处境

妇援会声明,教科书课纲微调乃是全民重要大事,公民团体应有表达意见的管道与机制,很遗憾地,我们并未受邀至课纲修订咨询会议,针对慰安妇议题表达论述与诉求,妇援会身为长期推动性别人权、为慰安妇争取正义妇运团体,我们期待于高中历史课纲对于慰安妇系为战争中性剥削与性暴力之受害者有更全面性的阐述,让慰安妇的论述与史实可以回归到女性人权的脉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