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杯伏特加下肚竟開車上路 宜蘭地院法官酒駕遭攔飄「濃濃酒味」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上月19日下班后饮用1杯伏特加,接着竟开车返家,因左转时提前转弯遭巡逻警员拦下,经酒测他的酒测值达1.05毫克,宜兰地检署16日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司法院现正研处是否对张作停职处分。
另外,宜兰地院已于8月23日召开自律委员会,决议将张轩豪送交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评鉴若成立,将报由司法院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张最重将面临免除处分,且不得再任公务员。
张轩豪2017年1月9日晚间6点多也曾开车遭违规闯红灯的林姓骑士追撞,林和后座的乘客人车倒地,但张却驾车离开,后来才又开车返回现场并坦承为车祸肇事人。台湾高等法院2018年依肇事致人伤害逃逸罪判张4月徒刑,缓刑2年确定。
张轩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结业,1999年到宜兰地院任职,担任民事庭法官,兼办宜兰简易庭。张8月19日晚间8点44分驾车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与县政二街交岔口,打算左转,但还没开到岔路中心,就抢快转弯占用对向车道,遭宜兰县警宜兰分局进士派出所巡逻警员拦下。
因车内出浓浓酒味,张轩豪的酒测值远远超过0.25毫克标准。张称喝了约150毫升、酒精浓度40%的伏特加,不过未说出是在何时、何地饮酒。宜兰地检署指张身为法官,知法犯法,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16日依刑法第185-3条起诉。
若法评会评鉴成立,届时职务法庭的处分包括免除法官职务,并不得再任用为公务员;撤职;免除法官职务,转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职务;罚款;申诫5种。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上月酒驾,酒测值达1.05毫克,宜兰地检署16日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司法院现正研处是否对张作停职处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