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内未回归母院... 30家医院「附设门诊部」恐撤照

▲防医院扩张!30家院外门诊部未回归母院,1年内得撤照。(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为落实分级医疗卫福部今(22)日公告修正医疗机构设置标准」,限制法人所设医院的院外门诊部设立,与法人医院设于同一县市设有院外门诊部,须于1年内补正与原医院相同的开业执照,健保申报费用亦应以同一机构申报,逾期未补正者,得由辖区卫生局废止开业执照,至共30家院外门诊部受影响

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现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规定每间法人医院可设置9家分院与1间诊所,但许多医院又于分院处设立院外门诊部,导致母院申请医院总额给付,院外门诊则申请基层健保,一家医院就跨了2个总额,不仅浪费健保资源,也容易造成门诊「内转」大医院,不用多缴部分负担的弊端

▲医事司司长石崇良。(图/资料照/记者严云岑摄)

石崇良说,台南新楼医院为地区医院,却又在安南们诊中心开设院外门诊部,前者申报健保的医院总额、后者申报基层诊所总额,就属不当扩充。该院须于1年内补正与原医院同一张开业执照,并将健保费用与同一机构申报,全数回归母院管理,以符合总额秩序,否则将于1年后由卫生局废止开业执照。

石崇良说,「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是为了引导民众改变就医习惯、促进医疗体系效能所做出的改变,30家医院中仅有5家为私立法人,其余25家均为公立医院,其中又以北市联医16多家占最多。即日起法人所设医院仅得于离岛原住民族地区设置院外门诊部,以落实分级医疗,并防止医院不当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