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修法保护揭弊者
山口县田布施町的一名职员,因为检举固定资产税征收的错误,遭到职场集体霸凌,被安排到小房间一人办公。此事遭媒体爆料后引起公愤,町公所还编出有损该职员名声的问答范本。
■Japan seeks firmer protections for corporate whistleblowers.
山口县田布施町(相当于镇)的一名职员去年6月因为发现固定资产税等计算错误,造成征收过多的税金,他在发现问题后向上司报告,没想到却遭到两年内被调职三次的无形惩罚,后来还被流放到独处的办公室负责编辑町史。
此事曝光后,田布施町接到许多民众的抗议电话,6月9日还收到预告10日要炸掉町公所的恐吓电邮,后来虚惊一场。在舆论压力下,田布施町町长东浩二6月17日召开记者会公开道歉,决定将该职员调回多人办公的部门,同时撤回零分考绩。
日本的《公益通报者保护法》(台湾称《公益揭弊者保护法》)于2004年6月18日公布,2006年4月1日施行,主要是为了保护揭发公司弊端的劳工,不会因为告发而遭解雇、减薪等。
日企文化 揭弊如背叛
日企文化重视服从,不少企业将揭弊者视为叛徒,故意将他孤立、减薪,即使该法施行后,揭弊者遭霸凌的案例仍层出不穷。
精密机器大厂「奥林巴斯」(Olympus)2007年爆发一起知名的内部告发揭弊案,59岁的滨田正晴知道当时上司想挖走生意往来公司的员工,他建议上司不要那样做,但上司不听,他于是到公司的企业伦理室去告发,没想到咨询人员将滨田的姓名和告发内容传达给他的直属上司和人事部长等人。
此后滨田开始遭到组织的报复,他被调离营业第一线的工作岗位,换到一个没有工作可做的职场。人事考绩总是被打最低,还频繁遭上司恐吓。
滨田2008年向法院提诉,指控公司将他调职的做法无效,2012年6月最高法院判滨田胜诉,尽管如此,他回公司仍遭到冷落的待遇,使他决定再度提诉,要求损害赔偿。2016年2月,奥林巴斯承认错误,愿支付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
滨田指出,所有的起因在于受理揭弊的窗口负责人没有遵守保密规定,害他前前后后打了约10年的官司。
此案使滨田成为名人,2019年11月NHK将滨田的故事拍成纪录片型态节目「逆转人生」。他也一直对外发声,指《公益通报者保护法》对揭弊人的保护不够,并催生修正法。
日本国会2020年6月8日通过《公益通报者保护法》修正案,员工超过300人的企业,必须设置接受内部检举揭弊的窗口,且窗口负责人有守密义务,不能泄漏揭弊者个资,否则将受罚。此外,将法律保护对象扩大到离职一年内的员工。
日本雅虎新闻报导指出,志水芙美代律师曾根据第三方委员会报告,分析、调查至2019年5年内,在上市企业等发现的约120件揭弊案。志水表示,「从过去案例分析,企业虽有内部通报制度,却没有起到防止营私舞弊的功用,主要理由是员工对制度不够了解。揭弊者的不安及对通报制度的不信任,也占了2成以上。
通报制度 未获员工信任
日本消费者厅2016年度针对3千名劳工进行调查,有48.4%劳工明知有营私舞弊情事,却选择不向公司内部或媒体揭发,主要理由是认为「即使通报了也可预见不会有所改善的结果」、「担心会被解雇、降职、调部门等」,以及「在职场内部遭到骚扰、霸凌」等。
志水指出,「消除员工对公益通报制度的不安与不信任,最有效的办法是,针对报复揭弊者的行为制定罚则。若没有相关罚则,员工无法安心揭弊。日本律师联合会也主张,针对公司内部的报复行为,应引进较刑事处罚轻的行政措施,但这次修法中未被采纳。
不过,滨田仍针对部分修正内容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说,「修正案对揭弊窗口负责人新设附罚则的守密义务。我在内部告发时若有此法案,也许就不会受到被调职等迫害了。」
日本《公益通报者保护修正法》公布后两年内施行,企业内部接受告发的负责人设有附罚则的守密义务,违者可处30万日圆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