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輸2場!彭文正為總統論文案向北院女法官求償200萬 上訴遭駁

媒体人彭文正提诉讼确认蔡英文总统博士学位的真实性,不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张咏惠没有上签呈请求重新分案,再度提告求偿200万元并在报纸刊登判决理由,台湾高等法院今再判彭败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媒体人彭文正提诉讼确认蔡英文总统博士学位的真实性,不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张咏惠没有上签呈请求重新分案,再度提告求偿200万元并在报纸刊登判决理由,北院判彭败诉。彭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无理由,今驳回。

彭文正多次质疑蔡英文博士学位,为确定论文真伪,他提确认1984年英国伦敦政经学院(LSE)论文不存在诉讼,一审判彭文正败诉,二审认为一审程序有瑕疵,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北院更一审仍由张咏惠承审,依旧判决彭败诉。

彭文正提告主张,案件更一审又由张咏惠独任审理,他请求法院改分他股被拒绝,认为张咏惠一审已涉及实体论断,已有先入为主偏见,又他另行提告张咏惠刑、民事诉讼,双方已有嫌怨,足以认定张咏惠无法公平审判。

彭文正指出,张咏惠执意审理论文案,又知案件是重大社会瞩目案件,却不送签呈请求以瞩诉字重新分案,更连续违法拒绝他请求重分案,认为张咏惠不依民事案件分案规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侵害他的诉讼权和名誉权,要求赔偿200万元并刊登判决理由。

张咏惠表示未参与论文案分案,分案也没有不法,她没有回避审理论文案的事由,也没违反分案规则,并无侵权;彭文正要求重新分案或自行回避,均无法律依据,她碍难照准。

北院认为彭文正不能证明张咏惠分案上有何违法,实务上法官只能被动接受分案结果,彭的主张有误会;重大瞩目分案方式应属于极端例外情况,要由法院考量司法资源整体利用、公平性,通案采一般分案方式处理,法院向来做法如此,彭以自身是媒体人、涉讼对象有新闻性,认为应分瞩目案件,也有误解。

一审宣判后,彭文正上诉,高院开庭时,彭与张女都委由律师出庭。彭妨害蔡英文名誉而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北院开庭期间因滞美未归而遭通缉,彭以视讯方式参与开庭。

高院认为,依法官法定原则,法院案件分配必须事先订定一般抽象规范,将案件客观公平合理分配于法官,以摒除恣意或其他不当干涉案件分配作业。北院就民事案件的分案定有分案要点,且分案事务是由当月分案庭长、分案审查小组负责,张泳惠并未参与分案。

依北院分案要点第5点、分案审查小组2013年12月18日决议,应指定原股即张咏惠承办,张女无从拒绝分受;且北院认定本件非重大瞩目案件,张女承审也没有规定要行合议审判。彭文正在审理期间多次声请张女回避,均经裁定驳回;先后陈请重新分案、重新抽签分案,也都被北院拒绝。北院认为张女未将案件签请重新分案或改分重大瞩目案件,并行合议审理,未违背职务。

高院指出,张咏惠为职司审判职务的公务员,没有彭文正所指的犯罪行为,不符合国家赔偿规定,彭依民法请求她赔200万精神慰抚金并回复名誉,与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