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金会:数位部议价报告 政府不能只是停看听

21世纪基金会指出,两者仅在适用范围与议价方式等方面有所区别。例如著作邻接权一体适用于各种规模的媒体与平台,而且不一定有仲裁机制。但宥于大型数位平台与国内媒体业者,两者议价能力明显不对等,企业规模相差甚钜,议价能力的巨大差异,将直接造成著作邻接权模式所关心的媒体无法从平台获得生存发展所需要资源的问题。

21世纪基金会认为,主管机关必须创造媒体与数位平台间的合理议价空间,让双方能谈出结果。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才能由其中一方提出仲裁,借由仲裁机制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较能保证双方合理议价空间。

该基金会也指出,议价协商模式并非仅有澳洲和加拿大采用。去年11月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院会的新闻竞争保存法(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 JCPA)草案,已经改采澳洲的议价协商模式。除了对于集体协商给予一定期间的联合行为豁免之外,JCPA规定在多家媒体与平台集体议价开始后的180天,双方若未能达成协议,媒体方就可以提交强制仲裁。

媒体是平台重要的内容来源之一,但在大型数位平台垄断的情况下,媒体无法取得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而协助媒体从平台获得必要生存资源,是数位部必须要积极面对的问题,而非持续观望他国作法,止步在「停、看、听」阶段,不积极立法介入!基金会也呼吁,立法院目前已有相关草案待审查通过,期望下个会期能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