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配息 报税停看听
买卖注册地在台湾的境内基金,产生的资本利得目前免税。至于基金配息,如来源为投资国内的股票,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税或分离课税,若采前者,享免税额8.5%、上限8万元,采后者,税率为28%;如来源为投资国内的债券,则采分离课税,税率10%;如来源为投资海外的股票或债券,则纳入海外所得一并计算。
而买卖注册地在台湾以外国家的境外基金,产生的资本利得或配息,均纳入海外所得。海外所得适用最低税负制规定,一般来说,不同基金同一年度的买卖损益可以互抵,且单一申报户的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计数达100万元以上,才要申报,未达100万元者,免予计入。
一般来说,基金销售机构都会提供相关扣缴凭单。以基富通基金交易平台为例,若申购的是投资台湾的基金,即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基富通会直接向国税局申报,投资人于线上报税时,会自动载入相关资料,若申购的是投资海外的基金,即中华民国以外地区的来源所得,达(含)50万元以上时,基富通将主动寄发电子扣缴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