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停看听系列4-基本生活费提高 四人以上小家庭受惠

基本生活费比较

多子多孙还能多减税?财政部赋税专门委员杨纯婷指出,今年报税每人有基本生活费17.5万元,按照财政部估算,全台湾约有184万户可享有基本生活费减税利益

财政部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定公告2019年度基本生活费从17.1万元提高到17.5万元,等于每个人多出4,000元的免税额度。整体受惠户数将增为184万户,减税利益也提高至72.57亿元,相较去年来说,今年将新增5万户受惠、减税利益可增加11.88亿元。

杨纯婷说,今年基本生活费对应公式为「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教育幼儿学前、长期照顾、投资储蓄特别扣除额」,与去年相比新增长照特扣额。

好康的是,依规定,若「同一个申报人数x基本生活费>公式总和」,其差额可当成「新的扣除额」使用,换言之,若基本生活费比公式多10万,就能从所得多减除10万元,一般而言,人数越多、越能享受到!

举例来说,假设一家五口双薪家庭夫妻年收入共150万元、扶养三个国中子女。五个人免税额为44万元、父母人标扣额为24万元,若不适用其他扣除额,那依照2019年度基本生活费公式,公式总和为68万元。

依去年报税方式、每人基本生活费17.1万元计算,基本生活费x5人,比公式多出了17.5万元,如果适用5%税率,可节税8,750元。

若今年报税,17.5万元基本生活费乘人口数(5人),公式额度少了19.5万元,在申报时就能把19.5万元当作扣除额运用,若适用5%税率,就可省下9,750元税金,比起去年多节税1千元、更划算。

惟每个家庭情况未必相同,举例而言,小林家除原有五人外,另扶养一位逾70岁具备身心障碍资格与长照需求阿嬷,那阿嬷个人免税额(13.2万元)、身障特扣额(20万元)、长照特扣额(12万元)等,合计有45.2万元要计入公式。

若以小林家与阿嬷等六口计算,基本生活费总额为105万元,但公式总额已从68万元膨胀到113.2万元(68+45.2),大于基本生活费87.5万元,小林家就无法使用基本生活费差额了。

杨纯婷认为,若家里长者适用长照扣除额,那公式额度也会增加,基本生活费与公式总和差额也会减少,她强调,民众还是可享有现行扣除额申报,也就是择优适用、权益不缩水,大可安心!

我国纳保法基本生活费精神是维持民众自己生活、扶养亲属所需费用,不予课税,费用标准是依主计总处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60%计算,家户平均所得会直接影响到该数值,若所得提升、可支配所得就会增加,连带提高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