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大女婴「长期饥饿」仅剩2400克 狠母因「这理由」轻判

新竹陈姓女子生下幼婴未按时哺喂,导致3个月大幼婴长期营养不良只有2400公克重,并因此有癫痫、软喉症症状,最高法院判处2年10月徒刑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陈姓女子生育后未按时哺喂,导致3个月幼婴长期营养不良只有2400公克重,并因此有癫痫、软喉症症状,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考量她抱着幼婴前往警局求助,仍可见爱护之情,减轻其刑后,依对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致重伤罪,判处2年10月徒刑确定。

陈姓女子2019年7月生育后,从幼婴出生未久后就没有提供必要饮食,只在幼婴醒时喂食,使其长期处于饥饿状态而施凌虐,致营养不足、脑部缺氧,有癫痫、软喉症症状,3个月大时体重仅有2400公克,长期饥饿,无任何求助之道。

幼童经长期治疗、复健,在最后就诊日今年7月7日仍为卧床状态,无法自行翻身,且因语言、知觉动作发展迟缓,吞咽及口腔功能异常,需要终身治疗,难期如正常孩童般成长茁壮。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陈女在2019年10月13日看见幼女遭棉被覆盖口鼻,脸色有异,立即报警后,犹恐不及,自行将幼童抱往警局求助,仍可见爱护之情,酌减其刑后,依对于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致重伤罪判刑2年10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