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秒遭检举2次!红字写「未全程打灯」让他气炸 申诉结果仍悲剧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彰化北斗镇一名林姓男子投诉,他19日连续收到2张罚单,打开后发现是遭到民众检举,在开车变换车道时「未全程方向灯」,43秒内就被检举了2次,2张罚单金额就要4200元,气得他决定向监理站申诉。警方表示,民众附上的影片中,林男违规行为是事实,开出罚单是依法行政

林男手里抓着2张罚单,表情显得相当无奈,原来他2020年12月8日开车要到彰滨工业区上班,开车途中明明就有打方向灯。不料仍被「魔人」故意检举,「我就有打方向灯,但就是连续寄了2张罚单来,造成我的困扰,我还得要去申诉,我觉得很不合理。」

▲43秒遭检举2次,红字特写「未全程打灯」,他申诉仍悲剧。(图/东森新闻

针对照片上红字「未全程打方向灯」,林男说:「方向灯说要打完整才行,这个我就不知道,因为我打了方向灯,车子就会自动回弹,每一台车都这样啊,开车开了40年,第一次遇到」。罚单则能看见,其中一张位在员林平面道路,另一张在西滨快速道路,2张时间仅差 43 秒,距离不到一公里。

对此,彰化警方表示,员林平面道路开罚理由为「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另一张西滨的则是「行驶快速道路,未依规定变换车道」,并非两张都是同一理由。鹿港分局组组长施性德表示,「应该要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后,车辆的方向灯才能够返回正常。」

▲民众连续检举「未依规定变换车道」,警方仍必须「依法行政」。(图/东森新闻)

警方强调,内政部日前修法,针对6公里、6分钟内「超速」不得连续举发,若检举人针对的是「未依规定变换车道」连续检举,他们仍必须「依法行政」。实际上路也能发现,许多驾驶人在变换车道时,经常「未完全」进入另一个车道,就提前关闭方向灯,开车打灯还是要「打好打满」才能避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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