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伤亡成人球 北市劳动局认定司机与蝶恋花有雇佣关系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15日下午召开「游览车国道翻覆案劳检情形说明」记者会,由薪酬的给付、指挥调度情形研判,初步判定死者司机康育薰旅行社蝶恋花之间确实有雇佣关系;至于最后调查结果,要汇整桃园市劳动局、劳动部资料,一旦确认,可立即对旅行社开罚。

▲国道五号翻车意外,死者之一司机康育薰的家属。(图/记者季相儒摄)

台北市劳检处长明志表示,根据这2日劳检所取得的资料,旅行社负责人周继弘父亲周比苍购置有17台游览车,但因不是运输公司,所以将自己的车子靠行在友力表面上,蝶恋花与友力有租赁契约,友力是游览车与司机的物主

但江明志指出,事实上,司机必须要接受蝶恋花的排班,若要请假还需经过负责人父亲周比苍同意,与一般所说的「自营作业者」不同,「这不叫指挥监督什么叫指挥监督?」;另外,司机每天1800元的薪资,都是直接向散客收费交回给蝶恋花,再发回给司机,并未经过第三方。

江明志指出,从指挥监督的关系、薪酬的给付上、经济的从属性上,初步判定旅行社和司机之间确实有雇佣关系。江补充,虽然从目前迹证看来,蝶恋花旅行社的确有要负的雇主责任,但目前这些调查资讯是根据旅行社、离职员工访谈所得,未来如能接触访谈到现任驾驶,更可以确认双方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离职员工已经康姓司机的儿女都指康连续上班多天,才导致过劳。江明志表示,旅行社这两次劳检中,都未提供2月2日、2月9日的班表,导致劳检处无法判断司机是否连续工作10几天。

不过江明志也强调,如果最后经过各机关调查,一致认定蝶恋花与司机是雇佣关系,该旅行社未备置员工出勤记录状况,甚至司机若有过劳,都可一并立即开罚。而若旅行社恶意不提供资料,甚至加以篡改,也会涉及刑责,会由检察官做后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