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UBER司机遭控性侵 林姓司机主动到大安分局说明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爆料公社指控友人被一名38岁的林姓UBER司机性侵。据受害人表示,本月22日凌晨3时许,与朋友聚会完,搭乘UBER从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前往中和不料上车行驶一段路后,车子突然停下,司机就下车到后座开始性侵,最后被被害者反抗才停止,据悉目前被害女子已经验伤,并到中和分局制作笔录

▲林姓UBER司机认为事实与被害女子所控诉的内容不符,主动到大安分局说明案情。(图/记者赵永博摄)

据了解,被害女子描述当日晚间在北市东区夜店与友人聚会,席间饮酒。一直到返家时,朋友建议搭乘UBER较为安全,所以在凌晨3时许搭上了林姓UBER司机的轿车返家,女子在车上闭目养神,不料行驶一段路途后,林男车辆停在暗巷旁,打开后座车门,将被害女子推倒意图强吻。

被害女子立刻惊醒,并立刻转头闪躲,林姓司机见女子不从,便伸手掐住女子脖子,并企图强脱女子的衣裤,被害女子这时不断挣扎,用双脚踢向林姓司机,让林男感到疼痛才作罢回到驾驶座。此时,被害女子想要开车门逃跑,却发现车门被林男锁上,无法车内打开,林男也立即发动车辆,咆啸说要往朝三重方向驶去。

被害女子原本要回中和的住处,见车子行驶在往三重方向的高架道路上,便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并打开车窗告诉司机如果硬要开去三重,她就要跳车。林姓司机这才往中和方向开去,女子表示受到惊吓后,一直到家门下车,才发觉裤子滑落,女子不忘拍下林车牌,并将行驶路线时间截图纪录

22日上午被害女子由朋友陪同,至双和医院验伤后,再到中和分局侦查队报案并制作笔录。对此,中和分局表示,全案已转交案发地大安分局侦办。

林姓UBER司机得知自己遭到女子提告性侵后,22日下午也到林口分局泰山分驻所向值班员警表示,事实与被害女子所陈述的内容不符,但车上的行车纪录器由于记忆体容量不足,没有记录下当晚载客过程,并希望可以先行备案,泰山分驻所完成备案后,也请林姓司机到大安分局说明案情。

林姓司机22日深夜12时许,由大安侦查队员陪同,搭乘警方的侦防车到大安分局侦查队说明案情,面对记者提问是否有性侵该名被害女子,林姓司机通盘否认,并表示不认识该女子。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所长林宇鸿表示,林姓男子已经到分局配合调查,经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车并无在大安分局辖区进行停留,详细过程警方认为还要再详加调查。

▲被害女子到双和医院验伤后,在爆料公社上由朋友转贴出验伤单。(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女子将UBER搭乘纪录截图。(图/翻摄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