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年前盛行「警告逃妻」广告 内容超凶!律师揭辛酸原因

旧报纸常会出现「警告逃妻」的启事,律师吕秋远发文分享其辛酸背景。(示意图/shutterstock)

在过去网路不兴盛的年代,许多人都会在报纸上刊登征才资讯,甚至一度盛行用词超严厉的「警告逃妻」启示。律师吕秋远写下千字长文,道出当时女性难以倾诉的辛酸,原来,这类广告的兴起,和不平等的夫妻财产制度有关。吕秋远也借此呼吁,女性在婚姻中一定要保有能力自主赚钱,否则「想逃也逃不了」。

吕秋远在个人脸书发文表示,以前报纸的分类广告可以多到能占据全版,且内容「超级好看」,不少社会新闻都可以从中发现蛛丝马迹。举凡身分证遗失、找工厂工人、买卖色情谜片、买卖壮阳药,无论大小事都能登报,其中最让吕秋远关注的,则是「警告逃妻」。

原来,这类广告从1950年开始出现,内容半文言半白话,为了省钱通常未加标点符号,措词多半相当严厉,常以上对下权力不对等的语气撰写,一段吕秋远分享的「警告逃妻」内容写着:「受骗结夫妻后知尔并无同心一体创造美满新家庭之志…尔女弗面兽心忘情背德」。这样的广告在1975年最为兴盛,因当时台湾代工经济蓬勃发展,工厂大量聘用女工,女人的生活逐渐不需仰赖男人,越来越多受不了虐待的女人选择逃家。

吕秋远解释,「警告逃妻」的广告增加除了受传统思维影响外,主要是1998年以前,民法规定妻子得以老公的住所为居住地,且必须履行同居义务,夫妻财产制更是偏向男性,婚姻中累积的财产都是夫家的,彻底的贯彻了:「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的父权鸭霸精神,直到1985年民法陆续修改后,才让女生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陋规解脱,「警告逃妻」广告也随之逐渐消失。

「况且这种启事如果出现在2023年,恐怕涉及加重诽谤、个人资料保护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等议题。」吕秋远认为,时至今日,反倒是刊登启事的老公会成为被告。

文末,吕秋远总结,「权利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台湾女性的平等待遇,是经过许多前人的努力而来,同时也强调女人即使领基本工资,都要有自主赚钱的能力,「最怕的是,自己没办法赚钱,你连逃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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