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交保 林锡山回家过年
5000万交保 林锡山回家过年。(季志翔摄)
立法院前秘书长林锡山涉收回扣贪污,一审遭重判16年,高院下月将宣判;由于林押期将届满,高院认为他已缴回犯罪所得3950万元,并提供2亿1864万多元的财物担保,9日裁定5000万交保,但限制出境及住居和须到派出所报到。林晚间在亲友协助下办妥交保,回家和家人团聚过年。
林锡山被控主导立院多起电脑软硬体设备招标案,2012年初找上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向他表示「去年做得不错喔,借我300万可以吧?」李为取得其他标案,从2012年至2015年元月,分8次给林锡山回扣3950万元。
林陆续透过亲信陈亮吟等人探询网远科技的意见,再替其量身打造标案,或泄漏招标文件、规格协助取得立院招标案。
此外,林锡山自2012年起,3年内现金增加2亿3618万6920元,分别藏放个人、妻儿、他人提供共32个银行帐户内,涉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北院将他判刑16年。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期间,林屡次向法官声请交保,他强调全部缴出犯罪所得,并将房子及现金提供日后没收宣告的担保,希望能让他预先安排家人日后生活,可以安心去服刑,高院日前辩结,订3月29日宣判,并认为,林仍有逃亡之虞,但已缴回不法所得并提供2亿多元的财物担保,裁准让他交保。
林锡山昨傍晚由亲友筹足5000万元现金和台支本票办妥交保,晚间戴着帽子和口罩,离开高院时不发一语。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