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交接...司法院長請辭是憲政慣例? 蘇永欽:沒這個道理

司法院前副院长苏永钦今天以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长身分,参与「死刑存废 全民参与-审议民主启动」记者会。记者翁至成/摄影

准总统赖清德将于520就职,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国民党智库日前都提出,司法院正副院长应承担政治责任,于520新总统就职前主动辞职,建立良好宪政惯例。对此,司法院前副院长苏永钦今天称,过去没有这样的惯例,也没有这个道理,他解释当年是因为蔡英文总统要司法改革召开国是会议,认为司法院难以独立运作,自己才跟着时任院长赖浩敏请辞。

苏永钦今天以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长身分,参与「死刑存废 全民参与-审议民主启动」记者会,会后被问到,司法院正副院长是否有任期保障?520将至,是否有宪政惯例需主动辞职?苏说,事实上没有这样的惯例,也没有这个道理。

苏表示,五权分立是绝对的分立,虽然宪法增修条文说,正副院长不受任期保障,但内容是模糊的,不受保障究竟是要随着总统同进退呢?还是总统可以随便换一个院长?由人解释。他指出,司法院正副院长主动请辞,过去上没有这样的先例,有的话也只有一个,就是「我自己」。

苏解释,当年是马英九跟蔡英文总统交接,520交接后,蔡英文在就职演说里头提到司法改革的意见,说要召开司法国是会议,「但这样的意见,会造成总统跟司法院权责不清楚的问题,过去也从来没有过总统推动过,更何况还在总统府召开」,他纳闷这样司法院是否还能独立运作?是否还能超然于政党政治,毕竟总统是高度政党政治的产物,「当时想了很久,唯一妥当的是我辞职,比较好的方法是,蔡英文找理念上认同的为司法院工作」,当年是跟时任院长赖浩敏同进退。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司法院前副院长苏永钦(左二)今天以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长身分,参与「死刑存废 全民参与-审议民主启动」记者会。记者翁至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