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报税 KPMG列各项重点一次看

在基本生活费部分,依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之最近一年(10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之调整,今年的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费用金额调高为19.2万元,为历次调整幅度最高。

由于「基本生活费总额」是依同一申报户之人口数乘以19.2万,减除「免税额」、「一般扣除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及特定「特别扣除额」(储蓄投资、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及长期照顾等五项特别扣除项目)。

对于四口之家而言,「基本生活费总额」为76.8万(19.2万x4=76.8万),减除「免税额」35.2万(8.8万x4=35.2万)、「标准扣除额」24万、「特别扣除额」6万(假设该申报户只有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1万元及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5万元),「比较项目合计数」为65.2万(35.2万+24万+6万=65.2万),基本生活费差额为11.6万(76.8万-65.2万=11.6万),按税率20%计算,可节省税负2.32万元。

在未上市柜证交所得计入最低税负方面,自110年1月1日开始,如果有处分未上市、未上柜或非兴柜股票之国内公司股票、新股权利证书、股款缴纳凭证及表明其权利之证书,产生交易所得,须填写「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表」,列入个人的基本所得额,加计综合所得净额及其他各项个人基本所得额后,按20%计课个人基本所得税额。如果有交易损失,可以从当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在当年度没有交易所得可以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可以在发生年度之次年度起3年内,自其交易所得中扣除。

游雅絜进一步补充,民众如果要列报交易损失,该损失必须是采核实计算,也就是要符合损失及申报扣除年度都是以实际成交价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计算损益,并经稽征机关核实认定者为限。另外,游会计师表示,如果所处分的未上市、未上柜或非兴柜股票之国内公司股票,是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国内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在当时立法时,为了配合我国培植新创事业以带动产业转型政策,特别给予投资人5年之出场时机。所以,如果标的股票是属于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国内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且交易时该公司设立未满5年者,则可不用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计算课税。

此外,在房地合一2.0部分,因房地合一2.0自110年7月1日上路,游雅絜提醒,如果民众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超过半数(以其交易日起算前一年内任一日认定),该营利事业股权或出资额之价值50%以上系由中华民国境内之房屋、土地(包含境内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权、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价值)所构成者。

此时,处分未上市、未上柜或非兴柜股票之国内公司股票之股权交易,会被视同房屋、土地交易,此股权交易所适用的税率,应依股权持有期间按房地合一税制2.0规定所适用之税率45%、35%、20%或15%等税率课税。

申报期限应于股份或出资额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检附相关资料,向国税局办理申报,与一般综合所得税之申报期间(5/1至5/31)不同。

房地合一税2.0除延长个人短期交易房地适用高税率的持有期间,并修正土地涨价总数额及推计费用率减除规定,另将预售屋换约转让及交易符合一定条件之股份及出资额之获利所得纳入课税范围,个人如果有适用房地合一新制之交易,无论是产生交易所得或损失,都应于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检附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向国税局办理申报,有应纳税额者,应一并检附缴纳收据。

游雅絜指出,实务上常见民众转让预售屋之权利,依规定应于其与受让人订定买卖契约(或让渡契约)之次日起30日内申报,民众常误以其与建设公司转换契约之次日起30日内申报,导致逾期申报,而被加征滞纳金。如果是适用旧制之房屋交易所得,适用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七类「财产交易所得」,应并入综合所得总额申报,申报期间为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民众申报时,应先确认是适用新制的房地合一税或是适用旧制的财产交易所得,以免因逾期申报,而被加滞纳金。

另在临柜查询所得部分,110年度综合所得税在4月28日开始就可临柜查询(下载)所得,至于所得税申报因今年5月1日适逢例假日,所以各地区国税局自5月2日开始,提供临柜所得税申报服务,如果要抢第一批退税的民众,除了可以采网路申报外,或只要申报期间在5月10日前以二维条码、人工方式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完成申报,就有机会在7月底列为第一批退税取得退税款。

除了现行原有的自然人凭证、金融凭证、已注册健保卡、行动自然人凭证等,今年报税新增医事人员凭证,提供更多元报税凭证选择;另外,今年的手机报税服务功能再升级,开放了扶养亲属、所得及扣除额之资料编辑功能,并新增手机行动支付及电子支付帐户缴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