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2000万!光电厂工程师收回扣 小三的讯息让他栽了

游男年薪130万,但6年来竟有将近2000万的现金存入他的帐户内。(图/资料照)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一间知名光电厂爆发工程师索取回扣案,年薪130万元的游姓工程师,因收取回扣遭到调查,更再被查出6年来竟有将近2000万的现金分批小额存入帐户。虽有小三对话污点证人证词证据,但游男始终否认犯行法官认为,游男犯后全无悔意,态度极劣,实不能轻放,因此依共同犯背信罪,判1年10月、犯背信罪,判1年2月,应执行2年10月,同时没收43万余万的回扣赃款

判决指出,游男于2006年开始任职于新竹某家光电公司的工程师,2011年转采购,与同事黄男负责采购工程设备耗材。2014年间游与黄负责办理一件6千万预算的采购案。

游男得知有2家公司有意投标,为了收回扣,由黄男出面找其中一间投标厂商的戴姓副总,并达成决标金5%做为回扣。果然,最后戴的公司以6500万元的价格顺利得标,戴请款后,分别于2016年7月、11月间支付回扣146万元给黄男,只是后来因事件曝光,即未再给回扣。

黄男收到146万元回扣后,再分给游男43万。游男不满拿太少,以line向小三徐女抱怨,「我认真在工作,黄认真在A 钱」,徐女回「还在为黄的那50多万不爽」、「他知道其实你已经知道他A了你50多万这件事吗?」

检调再查出,游男于2016年时有意让A家公司成为供应商,还泄露对手的底价给A公司,但遭到游男否认,他辩称,是为公司利益而进行报价比较,并无背信犯行。

黄姓工程师也证称,得标公司是他熟识的厂商,也坦承收取回扣146余万元,分给游男43万多元。

法官还查到,年薪约130万的游男,竟在2011年到2017年期间有多笔小额现金分别存入,6年来累计金额竟高达1916万元。虽目前只查到2件回扣事实,但法官仍认为足以认定游男还有向其他厂商索取回扣的惯行

法官审酌,游男身为公司采购人员,明知执行职务应依诚信原则,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却为个人索回扣,犯后矫饰其词,并坚不与公司和解,全无悔意,犯后态度极劣,虽无前科素行,但仍不能轻放,因此依共同犯背信罪,判1年10月、犯背信罪,判1年2月,应执行2年10月,同时没收43万余万的回扣赃款,另黄姓工程师因自白且全盘托出,则判5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