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出庭对检察官出言不逊 被法官当庭逮捕送办惨了

老翁出庭对公诉检察官出言不逊,法官命当庭逮捕送办被依法起诉。(中时资料照)

北市一名周姓老翁今年5月间在台北地院出庭时,对公诉检察官出言不逊,经承办法官出言制止不听,因此遭法官命当庭逮捕移送侦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违反法院组织法将他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周姓老翁在今年5月23日上午十点许,在台北地院第九法庭,由姚姓法官审理他的伤害等罪名的案件,当法官讯问周:「有何辩解?」周竟当庭供称:「请公诉人主任检察官,你刚才说,我有骂三字经,证据何在?你看我的态度说我有犯罪,我跟你讲啦,你证据拿出来,不拿出来,我连你一起告!」等语。

法官当庭谕知「法官依据法院组织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发警告一次,如果你再继续用这种态度对公诉人的话,我们会当庭逮补」,发出维持法庭秩序命令后,周经制止不听,竟再度供称:「我跟你说,检察官我跟你说,你这个位,没关系,你不怕别人告,我知道你不怕别人告!」等语。

周姓老翁的发言导致妨害法院执行审理职务,姚姓法官遂于同日上午10点55分许,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1项规定,命法警当庭逮捕周男,解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检方依法提起公诉,认定周姓老翁是涉违反法院组织法第95条妨害法庭秩序罪嫌。另周翁是满80岁以上之人,依刑法第18条第3项之规定,请予以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