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遭流浪狗便溺 暴怒男抓狂将4幼犬弃空地晒死
爱车遭流浪狗便溺,暴怒男抓狂抓4幼犬弃空地晒死。(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一名郑姓男子在107年间,因不满男子不满流浪犬多次在爱车旁便溺,发现停车场内有4只出生约十余天的幼犬,一怒之下竟迁怒这四只小浪浪,将其带往88快速道路旁丢弃,导致2只幼犬不耐高温死亡,另外2只下落不明,经民众检举后,高雄高分院维持一审判决,判罚23万元定谳。
根据判决书记载,郑男因不满其停放在停车场之车辆遭流浪犬排泄物污染,讵其应可预见仅初生10余天之幼犬如同婴儿般之状态相当脆弱,且处于相当无助之状态,需要母犬照顾及哺乳,也无法忍受高温曝晒,于民国107 年9 月27日凌晨0 时30分许,骑乘机车将停车场内之4 只活着的幼犬带往88快速道路附近人烟罕至之空地弃置 ,但附近民众发觉幼犬不见踪影,经过询问下,郑男才带着民众到丢弃地点,却只见到2只已经死亡的幼犬。民众因而向警方检举。
法院审理时,郑男辩称幼犬可能是体弱或先天疾病,也可能是民众喂养的方式不当,才会导致幼犬在移置后不久就死亡了,跟他一点都无关。郑男也强调,他总共带走4 只,只有2 只死亡,另2 只应该是被领养走,可见幼犬死亡并非他 造成。我也没有意图要伤害幼犬,若我要伤害幼犬,我何必还带民众去找幼犬。
但高分院认定,郑男确有将出生十余天,体型甚小,眼睛尚未睁开,仅能爬行无法行走,如同婴儿般脆弱状态之幼犬,移置到远离母犬、人烟罕至、且无任何可供遮蔽而会遭高温曝晒之空地处,此行为与幼犬死亡结果间有因果关系,因此维持原审判处被告拘役30日,并科罚金新台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