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六大会馆 哺乳室却只有一间
虽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已经三读通过,不过日前发生故宫员工驱赶哺乳妈妈事件,再度引发各界对于友善母婴环境设施的重视;但光是立法院共有一个院区、五个会馆,却只有一个哺乳室,民进党立委薛凌24日公布调查结果,质疑立法院个别建物未设哺乳室,恐怕已经违法。
▼立法院唯一的哺乳室位在红楼的地下室。(图/立委薛凌办公室提供)薛凌指出,立法院共有院区(包括议场大楼、红楼、群贤楼、行政区楼层)及包括中兴大楼、青岛一馆到三馆、镇江会馆等独立建筑区块,其中院本部各大楼楼板面积包括群贤楼为11295.43平方公尺、行政区大楼有7076.58平方公尺、立法院议场大楼有4313.37平方公尺、立法院红楼会议室大楼区共有2499.07平方公尺。
此外,立法院附近还有五栋大楼都是独立建物,包括中兴大楼、青岛会馆一至三馆、镇江会馆等,其中中兴大楼楼板面积高达20299.95平方公尺、镇江会馆有4060.76平方公尺、青岛一馆有2721.14平方公尺、青岛二馆有673.87平方公尺、青岛三馆有1037.64平方公尺。
而根据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提供民众申办业务或服务之场所总樓地板面积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政府机关或机构,应设置哺(集)乳室供民众使用;立法院每一栋大楼都超过设置哺乳室的规范。
虽然立法院如果以在同一个院区为由,可共用设置于红楼地下室的哺乳室,但薛凌认为,每天到立院上班、洽公、陈情的民众多不胜数,妈妈若要哺喂母乳只能前往红楼,路程三至十分钟不等,「简直折腾母婴」,建议院方至少在来访人潮最多的中兴大楼增设哺乳室。
薛凌强调,立法院是立法机关,每天都有选民进出,应该有合宜的设备提供给带着婴儿陈情的母亲一个宾至如归、有家的感觉的人性化空间,让选民感受到来到立法院不是一个冰冷无情的「乔事情」单位,而是一个友善、温馨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建立哺乳友善空间应从国会带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