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幼犬出生10天遭丢高温下晒到死 高雄男控「污染我车」罚23万元
高雄郑姓男子不满流浪犬在爱车旁边大小便,一气之下将4只出生约十余天的幼犬弃置在高温下曝晒,导致其中2只死亡,另外2只下落不明,一审被依违反动保法判刑,算一算总计得支付23万元的罚金。他不满提出上诉,日前被高雄高分院合议庭驳回,全案确定。
▲4只幼犬被郑男载到偏僻空地弃置。(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非本案提到的幼犬,下同)
郑男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2018年9月27日凌晨骑车将停车场内4只幼犬带走,并在88快速道路附近一处人烟罕至的空地放生,哪知道幼犬体弱或是患有先天疾病,移置不久就死了2只,另外2只下落不明应该是被领养走了,「我没有意图要伤害牠们,流浪犬在停车场内任意排泄,污染我的车,多次向房东及喂养的金纸行员工反应,也没有获得改善,不得已才会这么做。」
郑男辩称,他之前没有养狗的经验,不知道幼犬无法喝水、吃饲料,只是想着牠们是流浪犬,应该回归野外,就那么做了。但一审法官认为他放任幼犬在高温下曝晒直到死亡,行为已经触犯动保法,因此依法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另并科罚金20万元。
▲郑男控诉流浪犬会在停车场乱大小便。
全案上诉至高雄高分院,郑男再次强调幼犬体弱是因为金纸行员工喂养方式不当,导致牠们长期营养不良,这才是死亡的主因。不过,合议庭认为,幼犬出生仅十余天,眼睛都还没睁开,只能爬行无法行走,却在没有母犬的状况下,被移置到偏僻、无任何遮蔽物的空地,幼犬的死亡显然与他的弃置行为有因果关系。
另外,依据兽医及高雄市政府动物保护处回应,「若单纯从无母犬哺乳或人工喂养的情形考量,估计幼犬存活时间应不足48小时。再经过交叉比对,推估幼犬尸体发现地点自发现日(2018年9月29日)起回溯3日,当时柏油路表面日间温度约为摄氏40至42度,也可能造成犬只脱水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