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规:保险机构需以惠民微利原则为投保电梯提供专业体检与保险建议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正式发布了《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保险服务,确保公众乘坐电梯的安全。
根据《办法》规定,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是指电梯安全相关方在投保后,由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相关费用等,履行支付保险金或修护义务。同时,保险机构还将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等增值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在收到电梯安全相关方的投保申请后,必须遵循“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公平持续”的原则,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投保电梯进行全面体检,并出具详细的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基于评估结果,保险机构将合理厘定保费、匹配保障额度,并向投保方提供科学、合理的保险建议。
此外,《办法》还规定,保险产品的选择权完全交给投保方,双方需达成一致后方可签订保险合同。保险机构在合同中明确承担保险责任,投保方则按约定缴纳保费。保险期限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约定。对于风险管理良好、品牌质量上乘、集体或连续投保的情况,保险机构将按照保险费率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费率优惠。
此次《办法》的出台,不仅为电梯安全保险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广大市民乘坐电梯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