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價」出租雅房給女大生 70歲包租公性騷擾判刑

陈姓男子出租雅房给女大学生,被控借口带女大生熟悉环境、教厕所锁门的机会性骚扰,陈否认犯罪,台北地院审理,根据监视画面、女大生提出对话纪录认定陈犯罪,依2个性骚扰罪判陈拘役20日、有期徒刑2月,都可易科罚,可上诉。

70岁陈姓男子是台北市中正区的「包租公」,他将2楼雅房以每月3600元租给女大学生,租期是2023年6月2日至12月2日。

2023年6月12日上午10时,陈假藉带女大生认识周边环境,在公车站前以左手触摸女大生的肩膀,又将手自女大生的右肩摸到她的腰际。

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陈在女大生租屋处的厕所内,利用向女大生说明厕所如何上锁的机会,拍打女大生臀部,女大生提告,检方依性骚扰罪起诉陈。

陈坦承带女大生认识周边环境,辩称没有碰对方,还说女大生事后会邀他共进午餐,否认性骚扰。

女大生作证说,陈原本是姊姊的房东,表示可以半价租她雅房,于是和陈签约,陈带她去买东西时,路上一直靠近她,且不止摸她一次,「走个几步就会搭我的肩膀」;她说,陈的年纪大,一开始不觉得他有色心,后来姊姊说也曾被陈碰过。

法官调查,陈与女大生无任何情谊,人际互动上没有以肢体触碰为情感表达的可能,依监视器画面,陈主观上具性骚扰的犯意明确。

在雅房部分,陈也辩称没有打女大生的屁股,表示是因厕所门比较窄,右手臂才会不小心碰到对方的髋关节。

不过,法官调查,女大生被性骚扰后回家开始录音,经勘验她与陈的对话,陈讲解完门锁的使用方式,女大生表示「不要摸我屁股」、「你手那样拍两下」,陈回「拍一下而已」,显见陈当场承认有拍屁的举动,加上厕所门宽并不特别狭窄,可见陈是刻意性骚扰。

判决指出,陈对女大生2次性骚扰,犯后饰词否认,态度不佳,审酌他自称大学毕业、以收租为业,考量他未与女大生和解,依法判刑。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