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重庆路点交房屋纵火案 新北地院将择期强制执行

新北地院指出,民事执行处103年度司执字第102983号强制执行事件,系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台湾银行声请对债务人陈男位在板桥区重庆路之不动产强制执行,虽然债务人多次表示存在租赁关系并声明异议但遭驳回。

新北地院说明,债务人陈男虽对裁定声明异议,并于12月26日下午由第三人陈男向承办书记官询问12月27日是否仍强制执行,但书记官则表示并未收到停止执行之文书,因此27日强制执行完全合法。

新北地院强调,因本案未有停止执行等裁定,虽然过程引发纵火事件,但强制执行事件仍将依法择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