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险被夺 马世芳吁电台修合约

广播世芳(左一)2日在记者会上,以亲身经历呼吁公部门尊重创作者著作权。(李欣恬摄)

广播人马世芳日前宣告,年底将结束与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约聘关系,因电台要求完全拥有他个人节目耳朵借我」的著作权,令他无法接受。对此,民进党立委苏巧慧2日召开记者会,呼吁公部门重视创作者权益,要求未来需提出合理契约,维护创作者权益。

马世芳表示,「这已经不是我和一间电台的事情,而是台湾所有创作者、所谓的乙方,常常被迫签订这种欺负人的条约,但我相信甲方不是心存恶意,只是因循旧规,需要改变。」

马世芳是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约聘主持人原本与电台的主持合约形式,是节目版权由他与电台共有,但10月初被告知,明年起,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将改以标案方式采购节目,合约内容将变成节目著作财产权「完全归基金会所有」,未来马世芳无法再过问录制好的节目内容去向,令他完全无法接受。

日前经过立委协调,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将修改合约,未来承接原住民族广播电台标案的主持人,著作权会朝「甲乙双方共享共有」的方向迈进。马世芳表示,他已经决定明年不会投标,但对电台愿意修改合约内容的作法给予肯定,并且祝福电台未来发展得更好。

此外,马世芳除了是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广播节目主持人,同时还另外是中央广播电台(简称央广)的董事之一。他表示,为避免央广也有类似情事发生,他会在下次董事会议上提议,要求央广检视合约内容有没有问题,盼能协助保障所有广播主持人的权益,找到双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