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险被夺 马世芳吁电台修合约
广播人马世芳(左一)2日在记者会上,以亲身经历呼吁公部门尊重创作者的著作权。(李欣恬摄)
广播人马世芳日前宣告,年底将结束与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约聘关系,因电台要求完全拥有他个人节目「耳朵借我」的著作权,令他无法接受。对此,民进党立委苏巧慧2日召开记者会,呼吁公部门重视创作者权益,要求未来需提出合理契约,维护创作者权益。
马世芳表示,「这已经不是我和一间电台的事情,而是台湾所有创作者、所谓的乙方,常常被迫签订这种欺负人的条约,但我相信甲方不是心存恶意,只是因循旧规,需要改变。」
马世芳是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约聘主持人,原本与电台的主持合约形式,是节目版权由他与电台共有,但10月初被告知,明年起,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将改以标案方式采购节目,合约内容将变成节目著作财产权「完全归基金会所有」,未来马世芳无法再过问录制好的节目内容去向,令他完全无法接受。
日前经过立委协调,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将修改合约,未来承接原住民族广播电台标案的主持人,著作权会朝「甲乙双方共享共有」的方向迈进。马世芳表示,他已经决定明年不会投标,但对电台愿意修改合约内容的作法给予肯定,并且祝福电台未来发展得更好。
此外,马世芳除了是原住民族广播电台的广播节目主持人,同时还另外是中央广播电台(简称央广)的董事之一。他表示,为避免央广也有类似情事发生,他会在下次董事会议上提议,要求央广检视合约内容有没有问题,盼能协助保障所有广播主持人的权益,找到双赢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