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人持股即时露 业者忧跟单潮
对此,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子法要预告60天,若有相关意见,都可反应,会纳入修法考量。
金管会在子法中明订,股权取得人如果是政府管理的退休、保险基金,考量肩负相关政策任务,具高度公益性,与一般股东性质不同,可每半年申报及公告。
高晶萍表示,主要就是三大政府基金,包含公务人员退抚基金、劳保基金、劳退基金,新法预计明年5月10日上路,三大基金若有持股超过5%的公司,就是在6月30日做初次申报,下一次申报则是明年12月31日,在这半年期间,不管三大基金持股如何变动,只要在12月31日申报时,与6月30日比较持股变动未超过1%,就不用申报,半年期间中间的持股增减不须公告。
台股投资大户的保险公司或公股银行等,并未被「豁免」,这些机构法人进出台股,若触及5%后,每加码或出售达1%,二天内就要公告,业者担心恐引起一般散户跟单,投资操作难度大增。
若不解决,未来保险公司对投资中小型股票恐有疑虑,担心一不小心就买到5%要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