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20路口重点取缔!警上街为交通大执法宣导...路口3字诀避灾
▲云林县警察局北港分局员警上街发传单与推广,呼吁路上驾驶人及用路人行经路口「慢」、「看」、「停」,加强车辆与行人守法观念。(图/北港警分局提供)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内政部警政署从9月1日起举办为期1个月的路口安全大执法,借以减少事故并建立「路口停让文化」。云林县警察局北港分局为此由副分局长吴柏源率第五组组长张智彦上街发传单推广,呼吁路上驾驶人及用路人行经路口「慢」、「看」、「停」,加强车辆与行人守法观念。
北港警分局表示,路口是人车交会最密集地方,易发生各类碰撞事故,据交通部分析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约有6成发生于路口,且行人死亡人数近4成亦发生于路口;其中致死交通事故肇因更以车辆「未注意车前状况」、车辆「抢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桥而穿越道路」为前三大肇因。
云林县交通队表示,汽机车不停让行人依法可处1200元至3600元罚款;闯红灯可处1800元至5400元;红灯右转处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规定走行穿线可处300元罚锾。呼吁民众行经路口应遵守交通规则,也提醒车辆驾驶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礼让行人先行通过。
为期1个月加强执法期,重点执法项目如下:(一) 汽机车不停让行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44条第2项及第3项。(二) 车辆转向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2项及第3项。(三) 汽机车闯红灯及红灯右转: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3条。(四) 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或手势指挥穿越道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
北港警分局副分局长吴柏源表示,自9月1日起针对辖内易违规肇事路口(北港镇华胜路、大同路、华胜路、文仁路、华胜路、新德路口;民乐路、文仁路、民乐路、民享路口;文仁路、大同路、民享路、公园路、大同路、光复路、文化路、义民路209巷口及民享路、吉祥路口等),规划加强取缔各项交通违规。
▲云林县警察局北港分局员警上街发传单与推广,呼吁路上驾驶人及用路人行经路口「慢」、「看」、「停」,加强车辆与行人守法观念。(图/北港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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