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征收案争议 黄敏惠:依程序办理
嘉义市北港路区段征收案,拟开发面积约209公顷示意图。(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传真)
嘉义市北港路区段征收案推动多年迟滞不前,国土署要求嘉义市政府与嘉义县政府共同研商,遭议员批「不同颜色执政就边缘化嘉市」。国土署澄清,「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依法必须先经嘉义县市都委会审议通过。市长黄敏惠19日表示,市府会依行政程序办理。
国土署表示,「高速公路嘉义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案」法定程序必须先经过嘉义县市都委会审议通过,此案嘉市府2008年4月间办理公开展览,6年后、2014年9月才送内政部都委会审议,经2015年6月第854次会议讨论决定,请嘉市府于2015年底前确认开发需求性,或重新检讨修正计划后再提请审议。
嘉市府却迟至2017年12月才提送资料,2018年1月原专案小组开会讨论,嘉市府又拖延6年,今年重新修正计划书图内容提送,专案小组10月14日开第4次会议,此案计划内容相比2008年公展内容已大幅调整,与原先认定个案变更的开发目的与项目不符,建议嘉市府评估纳入通盘检讨,或循个案变更程序办理,并提请嘉义市都委会审议通过,再提内政部都委会继续审议。
国土署还提及,曾文水库特定区横跨嘉义县、台南市辖区,仁义潭风景特定区横跨嘉义县市辖区,都依照上述法定程序办理县市联席审议。
但嘉市议员张秀华指出,曾文水库、仁义潭是跨县市辖区,几年前嘉市、嘉县在嘉义交流道附近也是各自开发货转中心,北港路区段征收案也全是嘉义市土地,中央就是要边缘化嘉市。
国土署都市计划组指出,北港路区段征收开发面积的规模、影响性,与货转中心大不同,都委会才会更审慎。都发处长许怀群表示,会以「个案变更」继续推动,配合中央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