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韩私卖渔权给台湾? 渔业署:不排除正透过掮客交涉
南韩《韩联社》今(14)日引述消息人士说法,指北韩近期向台湾出售专属经济海域(EEZ)的渔业捕捞权,目前几十艘300吨级台湾渔船已在其东部海域开展捕捞。对此,渔业署副署长黄鸿燕表示,目前并未发现有台籍渔船在北韩专属经济海域内活动,但不排除北韩政府正透过掮客交涉该笔交易,呼吁业者切勿私下与北韩进行相关合作,违者将被严处。
据《韩联社》报导,有熟悉内情的消息人士透露,最近北韩向台湾出售EEZ渔业捕捞权,目前有几十艘300吨级台湾渔船都在其东部海域开展捕捞,每艘台籍渔船每天须缴纳新台币4.5万元,此外,北韩政府还强迫台籍渔船雇用北韩劳工,每月工资500美元(折合台币约1万5,830元)。
对此,黄鸿燕指出,依我国现有对外渔业合作办法规定,渔船若打算与他国合作、进入该国经济海域内作业,必须事先取得渔业署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进入他国水域作业者,将视为非法侵入他国水域捕鱼,属重大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收回渔业执照1年以下处分,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撤销渔业执照;不过,当下并无渔船向渔业署申请与北韩渔业合作,因此,我国渔船皆不可在北韩EEZ作业。
黄鸿燕也提到,经该署向相关远洋渔业产业公会洽询,并调阅我国渔船监控(VMS)系统资讯后,目前并未发现有台籍渔船前往北韩EEZ内活动。不过,他认为,当下北韩正遭受国际经济制裁,既然有此消息传出,也不排除北韩政府正打算透过掮客交涉,设法出售该国EEZ渔业捕捞权。
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联合国安理会第2270号决议对北韩武力挑衅之举实施严格制裁,渔业署已在8月12日函告各地方政府、相关远洋渔业产业团体及渔会,为符合国际趋势,不再接受新聘雇或续聘北韩籍船员。
黄鸿燕强调,目前我国渔船虽然尚未传出有和北韩入渔合作的情形,渔业署仍会具函相关公会及渔业团体,转知我国渔船主及相关业者,申明未经该署核准,不得擅自与北韩进行入渔合作,违者将遭到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