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8主要被告量刑意见曝! 2人「自白犯罪、勇敢面对」建请减刑
记者刘昌松、庄智胜/台北报导
北检今(26日)侦结京华城容积率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依法将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11人起诉、并求处重刑,其中北检针对于侦查中「自白犯罪」的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前都发局总工程司邵琇珮2人减刑,其中邵还获缓刑2年;而其他「未坦承犯行」的被告,均遭北检认为「态度不佳」,依法求刑、褫夺公权、并科罚金等。
北检起诉书中针对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黄景茂、邵琇珮、端木正等8人提出具体量刑意见。其中柯文哲遭北检指控图利财团百亿、收受千万贿赂、侵占数千万政治献金,且犯后还于办公处所查获「撕碎便条纸」物证,上载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内帐有无检查等文字,足征柯「诿言矫饰、犯后态度不佳」,依4大罪共求刑28年6月、褫夺公权10年、并科罚金5000万元。
▲北检起诉柯文哲等11人说明记者会。(图/记者汤兴汉摄)
李文宗部分,北检认定其与柯共同违背职务,收受沈庆京不法贿赂、又以木可公司名义侵占数千万政治献金,并积极指示下属销毁木可公司损益表,犯后态度不佳,依收贿、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求刑17年4月、褫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1000万元。
沈庆京遭北检认定行贿柯文哲、应晓薇等人,图得百亿不法利益,戕害公权力之廉洁公正,犯后尚利用媒体发表已预拟之声明而为串证,联络柯、应删除相关讯息,甚至在羁押庭讯时还对法官呛言「不会笨到用支票行贿,均以现金为之」等语,足征其挑衅司法、藐视法律,犯后态度不佳,依图利罪、交付贿赂罪求刑17年、褫夺公权11年、并科罚金3300万元。
北检认定应晓薇收受沈庆京贿赂高达数千万元,有违民代职责,且临讼之际还欲自机场出境潜逃,足征其面对司法调查仍不思悔改,恶性重大,依收受贿赂罪、洗钱罪求刑16年6月、褫夺公权10年、并科罚金5000万。
彭振声当时身为台北市副市长,明知违法而图予财团百亿不法利益,败坏官箴,然彭犯后能「自知己过、坦承犯行」,遭北检量处有期徒刑6年,又彭于侦查中「自白犯罪」,建请依法减刑后量处有期徒刑3年、褫夺公权3年。
北检指出,台北市前都发局长黄景茂为官位攀附柯文哲,违背都市计划专业,违背法令图予财团百亿不法利益,且经侦查程序,犹未能思过悔改,犯后态度不佳,请量处有期徒刑7年,并科罚金1,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而邵琇珮(上图,记者刘昌松摄)遭北检认定,为其仕途迎合柯文哲,抛弃依法行政坚持,违背法令图予财团百亿不法利益,「然终能坦承己过,侦查程序自始至终坦承犯行,勇敢面对己罪,犯后态度为佳」,建请量刑5年;又因邵侦查中自白犯罪,符合证人保护法减刑事由,依法递减至有期徒刑1年3月,并宣告缓刑2年。
北检审酌,端木正为执业会计师长达23年,竟虚伪登载且出具不实查核报告,违背会计师专业操守、戕害政治献金公众监督机制,推诿犯行,犯后态度不佳,请量处有期徒刑1年。其于吴姓、李姓、张姓等3名被告,均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