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裸奔哥」为宣泄困惑夜奔 微博宣布结束裸奔

北京「裸奔哥」为宣泄困惑夜奔子已有两个月。(图/新浪微博)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一名男子因在深夜扛着十字架充气娃娃路上裸奔,两个多月以来被路人多次拍下照片上传网路,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被封为「裸奔哥」。17日这名裸奔哥在微博上自首,表示裸奔只是为了抒发压力,并表示以后将不会再于北京街头半夜裸奔了。

据新京报18日报导,有名男子近日在北京深夜偶尔扛十字架、抱着充气娃娃骑摩托车裸奔,引发讨论。「没错,这事儿是我干的,刚又出去转了一圈。以后不去了,拜拜……」17日凌晨3点多,「裸奔哥」在微博放上自己扛着十字架,全身赤裸骑着摩托车疾驶街头的照片,这名男子叫做厉槟源毕业大陆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

►「裸奔哥」带着充气娃娃一起夜奔北京街头。(图/新浪微博)

有网友认为,「裸奔哥」根本就是哗众取宠,不能接受这种充满争议的「行为艺术」,但也有中国网友赞成,如果没有影响他人,应该可当作生活趣闻来看,还有网友认为他其实是在为他真正的艺术作品行销

「裸奔哥」厉槟源17日现身,表示2个月以来深夜裸奔10次,以后不干了。他说,从3月20日左右开始第一次夜奔,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现在网路上可以看到的图片大多是路人拍摄的,自己和朋友虽然也有拍一些,但很少上传网路。

「开始觉得好玩,后来就顺水推舟了。」厉槟源表示,在生活与创作中遇到瓶颈,觉得自己被现实所禁锢,于是萌生这个想法,纯粹是宣泄困惑,无关艺术创作

厉槟源说,「裸奔哥」照片在网路上曝光后,很快受到外界关注与热烈讨论,促使他继续跑下去,每次跑完,也会上网看一下网友的讨论,借此达到一种交流。「这个时代很压抑,很无聊,我做的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个随意的举动,我觉得够了,就结束了。」裸奔在中国大陆法律是不允许的,厉槟源认为自己没有对别人造成实际影响,不过也愿意接受社会批评。

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表示,法律禁止公开场合裸奔,不过执法要视情况,「裸奔哥」都出现在深夜,没有对他人造成影响,不危害社会秩序产生后果应不达需要追究的程度

根据台湾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于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