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体育法 遏止外交抵制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4日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被视为是北京为避免重演美国等国今年初「外交抵制」北京冬奥等国际赛事的一项法律法制措施。(新华社)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4日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法》);此次修法后,往后如任何国家、地区或组织在国际赛事中损害中国主权、安全,中国将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此举也被视为是北京为避免重演美国等国今年初「外交抵制」北京冬奥等国际赛事的一项法律法制措施。

大陆「观察者网」报导,新修订的《体育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体育法》曾在2009与2016年两次小幅度修改。而此次修法则是自1995年大陆制订《体育法》后,首次全面修订该法,将原本54条规定拓展至122条,新设「体育产业」、「体育仲裁」及「监督管理」等专章。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法还首次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支持参与国际体育运动」纳入立法,写在法条第61条。同时法条第120条也明确表示,任何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在国际体育运动中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尊严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报导称,关于国际体育运动,新修订的《体育法》还有两处提及:一是鼓励体育组织积极参加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参与国际体育运动规则的制定;二是针对在国际体育运动中损害中国主权的行为,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回顾北京冬奥筹备期间,以美国为首的「五眼联盟」等国(美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英国)除纽国以疫情因素不派部长级官员出席冬奥,其余4国都以人权议题为由,宣布「外交抵制」北京冬奥,当时中国曾多次表明,「反对体育政治化」。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新修订的《体育法》首次从法律上阐明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发挥更大作用,而选在举办北京冬奥后修法,则是另一大亮点。

此外,在针对学校体育教育方面,《体育法》要求学校必须按照大陆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将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保障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

至于在运动员权利方面,则强调依法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保障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员完成义务教育,以及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