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炒作豪华农舍 行政院修法限制「买方」须是农民

宜兰违规农舍遍布。(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为了遏止非农民炒作农地、豪华农舍的乱象行政院会3日上午通过《农业发展条例》18条之一修正草案,限制「买方身分必须是农民,也就是具备农民身分,但非买卖行为不再此限,包括继承、法拍及配偶或二亲等内直系血亲间的赠与就不受限制

《农业发展条例》18条之一修正草案在院通过,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转述,院长治国表示,依《农业发展条例》的立法意旨,农舍兴建及使用应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该条例已明定农舍兴建申请人应为农民,本次修法规范农舍移转承受人也应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由于涉及人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所以用修法的方式来处理。▲遏止炒作豪华农舍,行政院修法限制「买方」须是农民。(图/记者赖于榛摄)►►►更多良田豪宅报导

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目前拥有农舍者,虽不具被备农民身分,但只要维持农地农用,都不受影响现行条文规定农舍起造人就是农民,而且农地自由买卖不等于农舍自由买卖,农舍移转要跟农地并同移转,修法后等于农舍兴建移转都需要符合农民条例的规范。

「(修法)对于实际农者完全不会受到影响」,陈保基说,真正会受影响的是把农地农舍当别墅在炒作的人,实际上农地农用者并不受限制。

另外,针对农委会副主委沙志一购买的豪华农舍引发争议,陈保基说,沙志一的农舍样态是早期一坪农舍改建,所有设施都获得宜兰县政府发给执照,只要沙志一维持农地农用,就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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