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律「神鬼女會計」涉侵占6098萬涉洗錢 北檢偵結不起訴

律师界「神鬼女会计」称号的台北律师公会前会计李雪琴,涉利用处理财务机会侵占公款,2013年至2020年间侵占6098万7263元,遭台北律师公会告发涉犯洗钱防制法。台北地检署今侦结,考量本案李将款项挪为己用,主观上为收取不法所得,未有与其他人共同掩饰、隐匿款项情事,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李雪琴自1998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止,担任台北律师公会秘书处的会计人员,负责处理该会提领特定业务款项、保管银行存折。

台北律师公会认为,李雪琴于2013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提领与侵占公款6098万7263元,向法院对李声请强制执行,调阅李名下财产资料,查得李名下财产寥寥无几,认为李涉有违反洗钱防制法之掩饰、隐匿特定犯罪所得来源犯行。

检方调阅各金融机构帐目明细,查无李雪琴有与其他人共同掩饰、隐匿款项情事,难认李有为规避监控,将所得款项故意分散于各帐户或切断资金的关联性,本案未查得有以虚伪交易外观掩饰或隐匿犯罪所得,形式上并无合法化犯罪所得来源、去向与所在的作用,与掩饰、隐匿性质不符,罪嫌尚有不足,处分不起诉。

李雪琴已自2013年至2020年间,不法侵占北律公款6000余万元,遭检方依涉嫌业务侵占罪起诉、追加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依业务侵占罪判她4年徒刑。检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她犯案长达8年,改判7年徒刑,没收5458万犯罪所得。

此外,李雪琴今年2月底,已因涉溢领2912万余元遭检方起诉。当时起诉指出,李雪琴明利用职务之便填写提款单,自2009年至2012年间,涉溢领北律公款2912万2988元并侵占入己,检方涉犯刑法诈欺取财、洗钱防制法之洗钱罪,提起公诉。

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