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有超市停车场收费竟翻倍 议员批契约条文笼统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家蓓发现,台北市场处与业者针对停车收费的契约条文过于笼统,以信义区三兴超市为例,原本月票价格落在2800元到3500元之间,结果由超市业者统一管理后价格竟翻倍。(台北市市场处提供)
台北市目前有33处公有超市,其中有23间有附设停车场,由公有超市的得标业者一并管理,但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家蓓发现,台北市场处与业者针对停车收费的契约条文过于笼统,以信义区三兴超市为例,原本月票价格落在2800元到3500元之间,结果由超市业者统一管理后价格竟翻倍;台北市市场处承诺后续会针对新标案更新契约条文。
许家蓓表示,公有超市及附设停车场皆为台北市的市有房地,要以便民及活化资产为目的,也须具公益性,不能仅是为营利而影响市民权益,而是需在营利与便民间取得平衡,但公有超市标租给民间业者管理,承租契约内对于停车费率的规定却过于笼统,甚至形同虚设,导致市场处对于业者开出的月票价格只能照单全收,缺乏议价能力,损害市民停车权益。
她指出,市场处与超市业者签订的契约,针对停车场费率仅规定「不得超过《台北市公有停车场收费自治条例》第四条所定之费率,以及需提供周边里民月票优惠」,但是若以停管处费率来看,临停费率能够从10元收到150 元,换算月票能够从2400元收到3 万6千元不等,形同没有费率规定。
许家蓓举例, 以信义区三兴超市为例,原本月票价格落在2800元到3500元之间,后来由超市业者统一管理后,月票一口气涨到6000元,且全数为机械车位,明显高于周边市场行情,呼吁市场处应参考 停管处模式,于契约内明订临停及月票价格,并参酌周边使用情形及费率, 让市民朋友能够用符合行情的价格停车。
市场处表示,为加强确保公有超市民众停车的权益,对陆续租约到期的公有超级市场停车场,重新标租时律定停车费率不得超过周边邻近公有停车场临停费率、月票价格订定价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