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可支配所得72.4万 青年45万、壮年92万差2倍

北市30岁以下可支配所得与45至54岁族群差距2倍。(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主计处29日公布最新的「家庭收支访问」调查结果。根据调查,105年台北市所得收入者每人可支配所得为72.4万元,较104年增加7000元(1.0%);其中,男性为81.4万元,较104年增加8000元(1.0%),女性为60.7万元,较104年减少2000元(-0.4%)。

根据主计处定义,可支配所得是指所有「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费性支出」(例如利息社会保险保费、税金罚款、捐款及礼金等)后,剩余可以用来支应日常生活开销(消费性支出)及储蓄的所得,亦即家庭可自由用于消费或储蓄的所得。

若根据年龄别观察,105年台北市所得收入者以45至54岁组最高,每人可支配所得为92.3万元,40至44岁组81.6万元次之,55到64岁组77.47万再次之,其次依序为35到39岁70.83万、65岁以上64.36万、30到34岁61.88万、未满30岁45.63万。

与104年相较,可支配所得也是以45至54岁组增加最多,由86.09万增加到92.3万,增加6.22万,30到34岁组则以59.98万增加到61.88万、增加1.9万居次,未满30岁组则增加5700元。

其余组别方面则是都呈现下滑。其中以40到44岁组下滑最多,从86.09万萎缩到81.61万,减少了4.48万;其次则是35到39岁组由71.23万萎缩到70.83万,减少了3900元;65岁以上则由64.56万萎缩到64.36万,减少了2100元。

分析统计可以发现,初出社会未满30岁的族群,可支配所得平均仅45.63万,与平均可支配所得为92.3万元的45至54岁组,差了约2倍。